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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0

学校召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李茂

【新闻中心讯】12月26日,我校在世纪楼第二接待室召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就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事宜进行专题研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校长刘宏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校长孔令富,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纪委书记刘爱民出席会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孔令富主持。
会议听取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处处长蒋中伟就目前学校国有资产出租情况、存在问题及加强出租资产管理的建议的汇报。与会者一致认为校园内出租房的杂乱状况与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要求不相适应,加强出租资产管理非常必要,并分别就如何加强出租资产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刘宏民校长做总结讲话并提出四点要求

会议现场


刘宏民校长做总结讲话并提出四点要求。一、全面整改、尽快实施。年终岁末,绝大多数房屋出租合同已经到期,后勤管理处等涉及房屋出租的部门要做好合同清理工作,对不需要保留的经营网点坚决予以取缔,并尽快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改,不留死角。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按照管理部门职能的划分,校园内为师生服务的经营网点由后勤管理处统一规划,校园周边的经营网点由产业集团统一规划。规划时应考虑基本满足学校生活服务设施功能需求,方便学生、教工日常生活。对经营网点的后续管理工作分别由后勤管理处和产业集团负责,校园内经营网点的租金统一上交计划财务处,实行“收支两条线”。三、安全整洁、品位高雅。规划设立经营网点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包括防火安全、食品安全等,同时也要保证校园整洁、格调高雅。四、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审计处要加强对出租出借资产的监管。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资产的宏观管理部门,要对资产具体使用部门的资产使用情况加强监管,保证出租行为按《乐动体育(LeDong Sports)官方网站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租金合理;计划财务处要对后勤管理处和产业集团出租资产的租金进行回收和统计工作,监察审计处对出租行为规范性和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辑 蔡巧怡/审核 蔡常山)